温州市贸促会办公室招聘
来源:国际商贸学院 加入时间:2021-03-04 11:10:44


各毕业生:

根据工作需要,温州市贸促会办公室招聘综合文字岗位工作人员1名(聘用制),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:

一、推荐报名

本次推荐报名采取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,由自荐人(被推荐人)如实填写《温州市贸促会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》(见附表),于2021年3月12日前将推荐表和身份证、学历证书等复印件报市贸促会办公室(相关资料可以电子稿形式发至邮箱)。

联系电话:88850062   邮箱:269489488@qq.com

二、报名条件

推荐到温州市贸促会工作的人员,除应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、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外,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:

(1)1985年1月1日后出生;

(2)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;(专业综合能力突出者,可适当放宽学历为专科

(3)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,有综合文字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;

(4)市贸促会下属单位聘用人员具备以上条件者,可优先参加选聘。

三、资格审核

根据相关报名资格条件,市贸促会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资格审查,并通知合格者参加笔试。对报考人员在报名、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,一经发现,取消资格。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达不到3:1比例的,将商请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。

四、考试组织

(一)笔试。经资格审查,组织符合选聘条件的报考者参加笔试。注重对应试者文稿起草能力、相关综合文字工作经验等方面的考察。

(二)面试。侧重于对应试者的岗位匹配性、个人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。

笔试和面试时间、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。

五、体检与考察

根据考试综合成绩(笔试分占40%,面试分占60%),按选聘岗位计划数1: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。

六、确定选调人选及办理聘用手续

根据体检与考察情况,确定1名选聘人选,启动2个月试用,试用期满符合转正要求后,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。

未尽事宜及选聘过程中有关事项由市贸促会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温州市贸促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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